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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應備文件:
聯合過戶申請書、雙方營利事業登記證及該業同業公會核發有效會員證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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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意事項:
(1)最近六個月內無違規營業受處分之紀錄(汽車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除外)。
(2)資本額及停車處所應足夠增購車輛之需要。
(3)核准後應於二個月內辦妥過戶手續,逾期撤銷核准。車輛如有查禁登記或設有動產抵押及附條件買賣登記者
應塗銷,始得辦理過戶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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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應備文件:
申請書(格式不拘)、購方之營利事業登記證及該業同業公會核發有效會員證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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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注意事項:
(1)最近六個月內無違規營業受處分之紀錄(汽車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除外)。
(2)資本額及停車處所應足夠增購車輛之需要。
(3)經核准後應於二個月內辦妥過戶手續,逾期撤銷核准。車輛如有查禁登記或設有動產抵押及附條件買賣登記者
應塗銷,始得辦理過戶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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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應備文件:檢具購方管轄之公路監理機關核准購入公文、過戶登記書、雙方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及售方之該業
同業公會核發有效會員證影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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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意事項:應於核准日期之次日起二個月內辦理過戶登記,逾期無效。車輛如有查禁登記或設有動產抵押及附
條件買賣登記者應塗銷,始得辦理過戶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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