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網站地圖 ENGLISH 回首頁 全文檢索 計程車專區 營業大客車專區 問卷調查 意見信箱 行政規則 施政計劃
*
*
**:::
民眾專區
*
* *
有關我們
*
* *
主動公開資訊
*
* *
業務查詢
*
* *
服務新措施
*
* *
服務電話
*
* *
線上申辦
*
* *
表格下載
*
* *
到處走走
*
* *
交通違規
*
* *
牌照稅
*
* *
常見問答題
*
*
計程車客運業籌設
*:::
應備文件
*
* 一、汽車運輸業籌設申請書一份。
*
  二、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
 
注意事項
*
  一、計程車客運業尚凍結牌照期間,暫不得申請。
*
  二、須具有充分經營財力及合於規定車輛、站場設備:
*
*
業 別 資 本 額 車 輛 數
公路汽車客運業 新台幣一億元以上 全新大客車五十輛以上。
市區汽車客運業 新台幣一億元以上 全新大客車五十輛以上。
遊覽車客運業專辦交通車業務 新台幣一仟萬元以上 七年以內大客車三十輛以上。
遊覽車客運業 新台幣五仟萬元以上 全新大客車三十輛以上。
計程車客運業 新台幣五佰萬元以上 全新小客車三十輛以上。
小客車租賃業 甲種:新台幣五仟萬元以上
乙種:新台幣五佰萬元以上
丙種:新台幣五佰萬元以上
甲種:全新小客車或小客貨兩用車合計一   百輛以上。
乙種:全新小客車或小客貨兩用車合計十   輛以上。
小貨車租賃業 新台幣五佰萬元以上 全新小貨車或小客貨兩用車合計十輛以上。
汽車貨運業 新台幣二仟五佰萬元以上 全新貨車二十輛以上,並得視營運需要購置聯結車併同貨車計算。
汽車貨運業專辦搬家業務 新台幣一仟萬元以上 全新貨車八輛以上,並得視營運需要購置聯結車併同貨車計算。
汽車貨櫃貨運業 新台幣三仟萬元以上 全新曳引車十五輛以上全新半拖車三十輛以上。
汽車路線貨運業 新台幣五仟萬元以上 全新大貨車三十輛以上,並得視營運需要購置聯結車併同貨車計算。
  *
*
  三、經核准後,應於核定期限(六個月)內籌備完竣申報立案,並得於期滿前申請延期一次六個月。
*
  四、丙種小客車租賃業以提供租賃期一年以上之小客車或小客貨兩用車為限。
*
*
*
*:::
* *
知識管理
*
* *
公文專區
*
* *
員工Webmail
*
* *
科室園地
*
*
*    
*
*
*
*
*
* *
統計資料
* *
*
*
*
* *
*::: 高雄市監理處logo   *   高雄市監理處 81157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71號 電話︰886-7-3613161
上班時間:上午08:30-12:30;下午13:30-17:30
瀏覽本站建議使用IE6.0以上瀏覽器及螢幕設定為1024x768解析度,對本網站的意見請寄︰監理信箱
高雄市監理處文字圖片   *
通過第二優先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
◎本頁最後修改日期:97/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