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一年五月二十三日高市監二字第七二二八號函訂
三、現行新車領牌作業: (一)流程圖示:
民眾申辦新車領牌之作業流程:欲選號者先至選號窗口辦理,如依順序編號(不選號)則由「窗口收件」開始。本處收件後審核證件,若不合規定且當場無法補正則予退件。資料鍵入後產生汽車燃料使用費及汽車燃料使用費繳款單,由車主(代辦人)持往高雄銀行公庫櫃台繳費,再持據至發件櫃台繳交號牌及行照規費後領取牌照。
(二)狀況分析: 1、車商業務人員因車牌號碼編配業務處理、業績計算之考量及部分汽車買主對牌照號碼中「四」之避諱,屢觀望延 滯於某一尖峰時段集中送件辦理申領牌照手續,造成本處窗口作業及人力調度困擾。 2、車商未能預先知悉汽車牌照號碼之編配及可供選用號碼,其業務人員須於領牌當日攜帶完成汽車檢驗簽證之「汽 車新領牌照登記書」,提早搶先至本處選號窗口排隊等候辦理選號、繳費及領據,始能順利完成作業。 3、部分送辦案件,經完成審核、編號、資料鍵入、列印行車執照、稅費單及規費收據,送辦人常以依序編配之牌照 號碼不佳為由,要求另行選號從新編號,造成作業時間及資源浪費。
四、電子化網路新領牌照作業: (一)流程圖示:
規劃中電子化網路新領牌流程:欲選號者可先證件初審後,上網查詢並登錄預選號碼,先至選號窗口辦理,如依順序編號(不選號)則由「窗口收件」開始。本處收件後資料複審,若不合規定且當場無法補正則予退件。資料鍵入後產生汽車燃料使用費及汽車燃料使用費繳款單,由車主(代辦人)持往高雄銀行公庫櫃台繳費,再持據至發件櫃台繳交號牌及行照規費後領取牌照。
五、相關單位配合作為: (一)中華電信數據通信分公司 1、本項作業系統功能之研發及其說明。 2、網路連線傳輸作業所需費用核算。 3、網路資料處理作業費之核算。 4、汽車經銷商使用本項作業系統有關雙方合約事宜。 (二)車商: 1、先行完成本項新領牌照電子化作業軟硬體化作業設備需求(1)作業系統winwdow98以上,(2)me mory64k以上(3)硬碟free、space、1gb以上((4)最佳螢幕解析度:800x600 (5)點陣式印表機1部。 2、上網連線傳輸費用暫定每月約一千二百元,資料處理月租費暫定每月約三千元。 3、配合本處完成作業人員業務講習及模擬演練。 (三)本處: 1、作業實施前,由本處第二科及資訊室完成車商及本處作業人員業務講習,並完成實務作業模擬演練,以熟悉作業 方式及相互配合事宜。 2、完成本處與車商間上網傳輸資料及系統各項作業功能測試。 3、車商網路帳戶蒐集建置及稽核管制方式建立。
六、實施效益: (一)車商: 1、由車商預先將送辦案件之相關應備證件完成核對鍵檔後傳輸至公路監理機關電腦系統中,再由受理登記之公路監 理機關複核完成登記手續,且車牌號碼因於送件前已預先確定,減少多次排隊等候,應可大幅縮短作業時間,消 除集中臨櫃候件之擁擠情形。 2、車商因透過網路查詢即可預知牌照號碼編發情形,可自行考量是否送辦或改以越區方式辦理,減少其人力及時間 浪費,更可替客戶預訂牌照號碼,讓購車者均滿意其服務而增加收益。 (二)本處: 1、透過本項合作,除可有效節省汽車新領牌照業務作業人力及時間,彈性調派服務人員執行其他支援工作,達到快 速作業便民服務要求,並可為全面委託辦理車輛領牌預作準備。 2、相關應備證件均由車商指派專責人員初審,再輸入車商代碼或密碼進入系統完成資料鍵入及牌照號碼編配或選號 登記,並上網傳輸至本處資料庫,可防杜犯罪集團偽照出廠資料以贓車矇領牌照之情形,確保民眾及車商權益。